【注意:架空世界,内容属于虚构,请勿代入到现实生活。】
多伦多
偌大的房间内,穿着真丝睡衣的少女侧躺在足有两米宽的公主床上,因为懒散的睡姿以及没用心扣好的扣字导致睡衣滑落,露出光洁如玉的香肩,在明亮的灯光下,这完美的胴体就像是明珠一样。
纤细修长的玉手握住手机,少女俏丽可爱的脸庞上却时而愤怒,时而伤心,时而悲戚。
“嫚嫚,你在看什么呢?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失恋了呢。”
一旁,卧室沙发上蜷缩着腿,一边吃着水果一边刷着社交软件的另一名美少女脸上带着疑惑,看着自己的闺蜜,有几分不解。
这丫头最近都不怎么出门找自己了,每天都在家里窝着不知道干嘛,就算今天自己过来了,也还是让自己先在一边歇会儿。
可是自己都在这里等了一个小时了,平时最爱刷的社交软件现在都已经失去兴趣了,心中愈发好奇自己好友究竟在看什么东西,从自己来了之后就一直待在床上盯着手机。
“诶诶诶你怎么哭了?”
只是刚问完话瞥了一眼自己的手机,当她再抬起头来看向自己闺蜜的时候,却发现对方已经哭花了俏脸。
“谁欺负你了吗嫚嫚?”
带着一丝气愤和疑惑,沙发上的少女站起身来走向公主床。
“不是,你想多了,只是我看这小说觉得很伤心。”
“小说而已,有什么好伤心的?”
少女说着,抢过手机来滑动着屏幕。
手机里是一本小说的章节,并且已经是终章了。
「……」
「在那暴风雪一刻也不愿意停歇的城堡外,异世界的‘救世主’坦然的面对着自己的死亡。」
「哪怕眼前即将动手的人,是已经陪他经历了二十年生死、与他在战场中击溃了无数魔王军队、甚至是一同将那诸神都恐惧的恶魔之主斩于剑下的至亲伙伴。」
「也是他心中的挚友,对于人性唯一以及最后的心理防线。」
「格维抬起了头,眼神之中,已然是死寂和空洞,干涸的嘴唇缓缓张开,嘴里的话语就像是早已设定好的机器人声一样,毫无感情,声音沙哑的就像老旧的破风机一样令人刺耳。」
「“动手吧,这一天,终于到来了。”」
「剑刃抵在格维的脖子上,但他似乎并没有任何的畏惧,甚至如同摩挲着爱人一样,用自己的脸颊轻轻磨蹭着那光华的剑面。」
「手持长剑的男人握紧了手中的宝剑,由于紧握的太过用力,手背上的青筋都已经突出。」
「“为什么!格维!”」
「“与那些人不同!我是知道的!哪怕你已经与诸神战斗,让他们陨落,可哪怕是剩下的力量,我也无法战胜你,但你为什么不反抗!告诉我!格维!!!”」
「格维机械的抬起头来,疲惫且空洞无神的双眼就这样呆呆的注视着眼前的男人。」
「“你与他们,有什么不同呢?”」
「当格维这句话脱口而出之后,那持剑的手再也握不住手中的长剑,掉落在了地上。」
「“明明是你!明明是你没有真真的将我们当成同伴吧!从来都没有信任过我们!就算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,一起战斗了无数次……为什么还是……”」
「“那你认为,在我经历了那些事情之后,还会对这个世界的人性抱有一丝的期待和幻想吗,贝德卫姆?就和现在一样,最后你也将我交出去了,不是吗?”」
「言语如同迟暮的老人一般死气沉沉,格维这句话,却如同利刃一般刺入了贝德卫姆的心。」
「“原谅我……格维……我已经……不想再继续这样了……不想再……继续被这个世界排斥了……”」
「“我并没有怪你,贝德卫姆,幸苦你了,没想到,陪我到最后的人,居然是你。”」
「“其实……其实我……”」
「贝德卫姆的话还没说出口,却已经被格维那毫无生气的话语打断了。」
「“谢谢你,贝德卫姆。”」
「一条蓝色的时空裂缝出现在了格维的身后,强大的吸力不可抗力的将格维的身躯吸入,在格维消失不见之后,瞬间闭合。」
「」
当看到最后那四个字的时候,房间内的少女们不约而同的沉默了,嫚嫚甚至抹了抹脸上的泪痕。
闺蜜看着小说的结尾沉默了,明明自己没有看过先前的内容,却感觉说不出的一压抑,不禁开口道:“这作者写的什么啊,格维是主角吗?为什么要把主角写成这样啊,说好的救世主呢,光是看个结局都难受死了!就不怕被寄刀片吗?”
少女嫚嫚双眼通红的看着自己手机,嘴里嘟囔道:“这就是个短篇小说而已,作者也不是什么有名气的作者,谁会给他寄刀片啊。”
“而且这个小说是昨天晚上才开始发布的,作者一天就全部发布了,估计之后也没有什么热度了。(时间没错,有时差)”
“可恶!”闺蜜怒从心头起,一把抓过嫚嫚的手机,红着眼恶狠狠的说道:“我要给他打赏!让人看到这家伙的小说,让更多人看了难受人肉他!!!”
“诶诶……”
看着自己闺蜜操弄着自己的手机,嫚嫚的双眼更红了。
特别是当她看到闺蜜打赏的时候,眼泪又不争气的滴落了两滴。
“呜呜……”
“你哭什么?”操作完手机之后转过头来看到嫚嫚又哭了,闺蜜上前安慰道:“不就是一本小说吗,再气不过等别人人肉到他之后你就亲自线下单杀他,正好你过一段时间不是要回国吗?”
“你就会瞎说,到时候谁被谁单杀还不知道呢……”嘴里嘀嘀咕咕的说着,嫚嫚擦干了眼泪,从床上坐了起来,“不说了,最近一堆烦心事,本来以为这是本爽文的,没想到越看越让人自闭。”
“我就说嘛,有什么好看的,走,出去逛逛去。”
闺蜜推搡着嫚嫚,催促着对方赶紧换衣服,随后又坐回沙发等着一个小时之后的出门时间。
——————
华国。
大清早,烦死人的知了已经开始强行将人叫起来了。
房间内的青年停下敲击键盘的动作,将鼠标键盘轻轻推到一旁,随后直接一个咸鱼躺躺在了电脑椅上。
“这算什么事儿啊……”
青年揉了揉自己的鼻翼,倒不是因为通宵感到疲惫,而是因为最近发生的一切。
一个消失了三个月的人,突然在自家小区外的早餐铺旁边被找到。
全家人为了找他将整个川南都翻了一遍,甚至连寻人启事都已经张贴出去了,连警察局里面都已经做了备案。
成年人失踪可不是什么小事。
一般意味着死亡。
这三个月里,李清歌的家里变得极其压抑。
无论是父母,还是三个姐姐,都为此身心疲惫,甚至已经三个多月没睡过好觉了。
直到三天前二姐出门的时候在小区门口的早餐店外面,发现李清歌正一脸懵逼的看着对面的女生,像极了失了智的人,这才惊喜万分的拉着他赶紧回了家。
被带回家的时候,李清歌身上穿着的衣服到处都是破破烂烂的,像极了流浪汉,甚至胸口上还有一块血渍,当时一家人看到之后都紧张的不行,但检查了一下之后才发现并没有什么伤口,身材莫名其妙的变好了许多,比起那些专门训练优美体态的健身哥还要好看。
前两天闻讯赶来的警察上门了两次确认了一下李清歌的情况,做了一下笔录以及询问了他这三个多月的情况,家里的父母和三姐妹也一个劲的对李清歌刨根问底。
但是……自己发生的事情,怎么可能说出口呢?
所以无论家里人和警察怎么问,李清歌都只能摇摇头说记不起来了。
警察本来一点也不相信李清歌,但无论是找来的心理医生,还是经验老道的刑警也认为李清歌是没撒谎,他是真的记不起这三个月发生的事情了。
这个事情可大可小,一个消失了三个月的成年人,身上带着血渍却没有任何伤势失忆回家,里面可能有说不清的门道,但在李清歌能提供的信息无果后也只能做好笔录之后离开了,他们的事情多着呢,既然李清歌没事,那就没有什么大问题,不过却在这个事情上备了个案。
并且也会定期派人过来查看李清歌的情况。
李清歌能怎么办?
告诉大家自己跑到异世界去了,消失的三个月自己在那边已经度过了二十年。
开什么玩笑。
先不说会不会有人相信,或者被抓去切片研究,再怎么……李清歌也不想让自己再次成为异类。
这两天他想了很多,只要能和家人平静的生活下去就好。
有的时候,平平淡淡才是最好的。
但李清歌现在烦恼的并不是前两天的事情,而是在第三天,也就是昨天时发生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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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思绪回到昨天早上。
以前,李清歌并不是什么独特的人,他也只是芸芸众生里面随波逐流的一员,大学四年跟舍友每天开黑打游戏,成绩不上不下,等着毕业之后找个工作或者帮着家里的饭店经营一下。
喜欢打游戏,喜欢宅在家里,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地方,不过非要说的话……其实也是地方有比常人突出的。
不过,想到异世界的种种遭遇,李清歌决定将其全部写下来,发布到自己两年前注册的小说网站里面。
不过就在李清歌打开网页的时候,二十年的记忆飞快掠过,猛然间想到了很重要的事情,随后,神色严峻的坐在了自己的电脑面前,双手颤颤巍巍的打开了自己的电脑以及网页。
并且查看了游览记录。
还好,游览记录是空白的。
心脏砰砰直跳,这种感觉,李清歌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了。
上一次还是在进入异世界一年后差点死掉的时候。
但此时此刻的感觉却是完全不相同的。
毕竟……那时候可不会社死。
失踪了三个多月,警察肯定会查阅李清歌最近的情况,电脑这东西能给出本人日常的信息不少,所以警察也肯定会在通过李清歌父母请求之后查阅一下他的电脑,或许会有什么导致李清歌失踪的消息也说不定。
但李清歌可是正常的小青年!电脑里面秘密要是被家里人甚至警察看到了,那可就直接社会性死亡了。
不过还好,李清歌一直以来都有每隔两三天清理一次电脑的习惯,看到空空如也的网页游览记录,他就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22年的名节得以保全了。
“小洋,还没起床呢?”
开门声响起,穿着宽松恐龙睡衣的身影从门缝挤了进来,看到李清歌背着自己低着头用双手撑着脑袋,笑嘻嘻的说道:“你在干什么,老妈喊我过来叫你吃饭呢。”
“没什么,打算搜一下为什么之前会失忆。”
脸上扯起一丝微笑,李清歌回过头去看向呼唤自己的人。
画着淡妆的俏丽面容让本来就很出色的少女此刻更加艳丽动人,得益于老爸和老妈的基因,李清歌四姐弟的长相都很不错。
小洋是李清歌的小名,原本李清歌叫李洋,但小时候有个算八字的老先生说这个名字与李清歌的八字犯冲,所以改掉了名字,但小名喊习惯了依然在喊,在李清歌上面还有三个姐姐,亲姐姐。
小时候的李清歌是没有自己的床的。
就像是吉祥物一样被三个姐姐轮流霸占。
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李清歌上初中换了新房之后才结束。
大姐安娜最大,今年已经快要30岁了,但依旧是一副女强人的姿态,小时候李清歌最喜欢和大姐一起睡觉,因为只有跟大姐睡觉,二姐才不会晚上让李清歌在她面前背书或者抽查老师的作业。
而大姐总是会在李清歌每次和她睡觉的时候备一颗糖,然后把李清歌像是公仔一样抱在怀里睡觉。
所以李清歌最喜欢和大姐一起睡了。
二姐安静作为老二,比大姐要晚出生两年,亭亭玉立标准的黑长直美人。
至于为什么李清歌不想和二姐睡觉,其一是上面的原因,其二嘛……
看起来文文静静的二姐,在别人面前都矜持温柔,但是只有李清歌知道,二姐睡觉的时候睡相有多差劲。
李清歌不止一次被二姐踹到床下去,甚至因为二姐踢被子感冒过好几次,从李清歌第一次被二姐警告不准透露这件事之后,自己从小就背上了睡觉爱乱动的锅。
三姐李雅琪呢……正是推开门喊李清歌吃饭的人。
也是李清歌最头疼的人。
如果说大姐是抱着公仔睡觉的话,那三姐就是搂着公仔睡觉的类型。
她的臂弯永远都不会挪开李清歌的脖子。
如果她晚上没做梦或者做了好梦还好,要是做的梦有什么吓人的,李清歌肯定会被憋得满脸通红的起床。
令人窒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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